7月22日,市民梁先生通过市长信箱反映“在恒口示范区某药店购买的药物,用药后无效果,怀疑该药店销售假药,希望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。” 7月24日,恒口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查,发现该药店经营资质合法有效,经营过程符合《药品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未发现有违法行为。 相关链接:http://www.motomutz.com/Gov/Letter/DH201907220180.html